结婚前要去做婚检,然而很多沉浸在喜悦中的情侣没有这个意识!
要知道,曾经,婚检是必须的!
1994年2月1日实施的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和1995年6月1日实施的《母婴保健法》规定,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要在登记时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。
彼时,计划生育国策正在严格执行,优生优育的目标也是重中之重。婚检项目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、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,能及时发现影响婚姻和生育的因素,成为预防和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的第一道防线,强制婚检有其积极意义。
2003年8月8日,新版《婚姻登记条例》施行,强制婚检制度自此退出历史舞台。
所以,现在的情侣们要在结婚前说“去做个体检吧”,估计有人会认为“这不是恶心人吗?”觉得是对方不相信自己的表现……
导致的结果是,现在很多人都没有婚检意识!
不做婚检,隐藏风险!
2003年,我国把“强制婚检”变为“自愿婚检”。但是,伴随着骤然下降的婚检率,出现的情况是,新生儿的出生缺陷、配偶双方的健康权、知情权遭遇困境。
增加缺陷儿
根据2012年原国家卫生部发布的《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(2012)》,中国目前每年新增出生缺陷约90万例,从2003年起,新生儿的出生缺陷率在10年间翻了一倍。
而在婴儿死因的构成比里,出生缺陷已由2004年的第四位上升到2012年的第二位,占死因的19.1%。
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(2016—2020年)》明确提出,要积极推进婚前医学检查,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,做好产前筛查和诊断。
婚检又被称为防治出生缺陷的第一道关。但婚检率的大幅度下降,让第一道关失守。
全国婚检率与出生缺陷总发生率之间的关系。(来源于《自愿婚前医学检查的影响因素研究》顾亚明)
隐瞒性传播疾病
还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,部分人群已知自己患有疾病,担心另一半知道有所顾忌,因而有意避免婚检。例如梅毒,在婚检中的检出率虽然下降了,但同期孕期梅毒的发生率却明显增高。这种情况会对自身及配偶产生影响,还会严重危害下一代的健康。
据楚天都市报报道,武汉一对小夫妻既不做婚检,也没做孕前体检,结果酿出麻烦:即将满月的孩子被查出感染了梅毒。
同样的,原卫生部艾滋病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、中国性学会理事张北川在2016年1月15日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:婚姻双方婚前没做婚检,一方向另一方隐瞒了自己患有艾滋病病情的事实,从而导致婚后传染给对方的情况并不少见。
父母给孩子传染疾病
缺乏婚检,如果不小心怀孕,还可能把一些传染性疾传染给下一代,比如乙肝病毒!
据青岛日报报道,2004年,侯先生和妻子张女士就医时被查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(即乙肝)。随即,刚满月的儿子也被诊断为乙肝病毒携带者。
侯先生懊悔地说,因自己身体一直很好,结婚时就没做婚检,没想到给儿子种下了祸根。
原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儿科主任邢林介绍,很可能是张女士在生育的时候,通过胎盘脐带血将乙肝病毒传给了儿子。如果这对夫妇做过婚检,那么在怀孕20周后,每周给张女士打一次乙肝免疫球蛋白,连打三周,胎儿就基本可以避免感染,但是,木已成舟,却只能遗憾!
高危职业父母有风险
天津肿瘤医院儿童肿瘤科张广超在2011年1月27日健康时报癌症版刊文指出,部分儿童肿瘤与父母从事的职业有关,尤其是从事油漆、橡胶、塑料加工行业,因经常接触化学物质,会使孩子也有机会接触到这类致癌物,埋下癌变的隐患。
另外,肾母细胞瘤、视网膜母细胞瘤等儿童常见肿瘤与遗传有关。
因此,从事特殊职业的父母如果想要孩子应远离有害环境,而且一定要进行婚检、孕检,尤其是婚检不同于孕检,夫妻双方的遗传病、基因缺陷等隐性疾病都能在婚检时被发现,避免将其传给孩子,通过检查也能及早发现异常,早采取治疗措施。
婚检,到底查什么?
一些年轻人说,每年工作单位都会进行定时体检,所以自己的身体没什么毛病,没必要在结婚之前再做一次检查,反而是多此一举。
其实,婚检与普通体检并不一样。
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妇产科主任廖秦平在2012年9月17日接受健康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,提及婚检的重要性时强调,婚检重在检查遗传病、性传播疾病及男女双方的器质性疾病(如肿瘤等)以确保出生儿健康。
传染病检查
如检测乙肝、梅毒、艾滋病等。一般的抽血检查只是查血常规,查不出这些病,必须单独另做检查。
生殖器官检查
检查有无畸形、有无疾病,可以发现无生育能力或需要暂缓生育等情况。
遗传病筛查
如地中海贫血检测、G6PD缺乏症(蚕豆病)检测,主要是为了保证宝宝的健康。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重庆、海南是地贫高发区,尤其要注意。
病史询问
了解双方的血缘关系,及既往病史。比如,是否有过影响婚育的精神病、传染病、遗传病、先天性缺陷等
婚检,也是健康守护者!
全国政协委员、中科院院士、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教授葛均波曾在2015年两会期间提交相关提案认为,应当考虑建立“自愿与强制相结合,自愿与免费相结合”的婚检机制。应明确哪些指标或项目列入婚检强制项目,哪些是自选项目。
同样地,让每一对适婚男女,充分了解婚检,让接受婚检成为准新人步入婚姻殿堂前的一种理念、一种自觉、一种习惯,这不仅是组建一个幸福家庭的必备要素,也是未来家庭和谐,社会稳定的重要一步。
新婚夫妇自觉接受婚检,既是对自身健康负责,也是对准家庭及下一代健康负责,更是对社会负责。
婚检,不同与体检
要知道,曾经,婚检是必须的!
1994年2月1日实施的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和1995年6月1日实施的《母婴保健法》规定,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要在登记时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。
彼时,计划生育国策正在严格执行,优生优育的目标也是重中之重。婚检项目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、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,能及时发现影响婚姻和生育的因素,成为预防和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的第一道防线,强制婚检有其积极意义。
2003年8月8日,新版《婚姻登记条例》施行,强制婚检制度自此退出历史舞台。
所以,现在的情侣们要在结婚前说“去做个体检吧”,估计有人会认为“这不是恶心人吗?”觉得是对方不相信自己的表现……
导致的结果是,现在很多人都没有婚检意识!
不做婚检,隐藏风险!
2003年,我国把“强制婚检”变为“自愿婚检”。但是,伴随着骤然下降的婚检率,出现的情况是,新生儿的出生缺陷、配偶双方的健康权、知情权遭遇困境。
增加缺陷儿
根据2012年原国家卫生部发布的《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(2012)》,中国目前每年新增出生缺陷约90万例,从2003年起,新生儿的出生缺陷率在10年间翻了一倍。
而在婴儿死因的构成比里,出生缺陷已由2004年的第四位上升到2012年的第二位,占死因的19.1%。
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(2016—2020年)》明确提出,要积极推进婚前医学检查,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,做好产前筛查和诊断。
婚检又被称为防治出生缺陷的第一道关。但婚检率的大幅度下降,让第一道关失守。
全国婚检率与出生缺陷总发生率之间的关系。(来源于《自愿婚前医学检查的影响因素研究》顾亚明)
隐瞒性传播疾病
还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,部分人群已知自己患有疾病,担心另一半知道有所顾忌,因而有意避免婚检。例如梅毒,在婚检中的检出率虽然下降了,但同期孕期梅毒的发生率却明显增高。这种情况会对自身及配偶产生影响,还会严重危害下一代的健康。
据楚天都市报报道,武汉一对小夫妻既不做婚检,也没做孕前体检,结果酿出麻烦:即将满月的孩子被查出感染了梅毒。
同样的,原卫生部艾滋病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、中国性学会理事张北川在2016年1月15日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:婚姻双方婚前没做婚检,一方向另一方隐瞒了自己患有艾滋病病情的事实,从而导致婚后传染给对方的情况并不少见。
父母给孩子传染疾病
缺乏婚检,如果不小心怀孕,还可能把一些传染性疾传染给下一代,比如乙肝病毒!
据青岛日报报道,2004年,侯先生和妻子张女士就医时被查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(即乙肝)。随即,刚满月的儿子也被诊断为乙肝病毒携带者。
侯先生懊悔地说,因自己身体一直很好,结婚时就没做婚检,没想到给儿子种下了祸根。
原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儿科主任邢林介绍,很可能是张女士在生育的时候,通过胎盘脐带血将乙肝病毒传给了儿子。如果这对夫妇做过婚检,那么在怀孕20周后,每周给张女士打一次乙肝免疫球蛋白,连打三周,胎儿就基本可以避免感染,但是,木已成舟,却只能遗憾!
高危职业父母有风险
天津肿瘤医院儿童肿瘤科张广超在2011年1月27日健康时报癌症版刊文指出,部分儿童肿瘤与父母从事的职业有关,尤其是从事油漆、橡胶、塑料加工行业,因经常接触化学物质,会使孩子也有机会接触到这类致癌物,埋下癌变的隐患。
另外,肾母细胞瘤、视网膜母细胞瘤等儿童常见肿瘤与遗传有关。
因此,从事特殊职业的父母如果想要孩子应远离有害环境,而且一定要进行婚检、孕检,尤其是婚检不同于孕检,夫妻双方的遗传病、基因缺陷等隐性疾病都能在婚检时被发现,避免将其传给孩子,通过检查也能及早发现异常,早采取治疗措施。
婚检,到底查什么?
一些年轻人说,每年工作单位都会进行定时体检,所以自己的身体没什么毛病,没必要在结婚之前再做一次检查,反而是多此一举。
其实,婚检与普通体检并不一样。
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妇产科主任廖秦平在2012年9月17日接受健康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,提及婚检的重要性时强调,婚检重在检查遗传病、性传播疾病及男女双方的器质性疾病(如肿瘤等)以确保出生儿健康。
传染病检查
如检测乙肝、梅毒、艾滋病等。一般的抽血检查只是查血常规,查不出这些病,必须单独另做检查。
生殖器官检查
检查有无畸形、有无疾病,可以发现无生育能力或需要暂缓生育等情况。
遗传病筛查
如地中海贫血检测、G6PD缺乏症(蚕豆病)检测,主要是为了保证宝宝的健康。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重庆、海南是地贫高发区,尤其要注意。
病史询问
了解双方的血缘关系,及既往病史。比如,是否有过影响婚育的精神病、传染病、遗传病、先天性缺陷等
婚检,也是健康守护者!
全国政协委员、中科院院士、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教授葛均波曾在2015年两会期间提交相关提案认为,应当考虑建立“自愿与强制相结合,自愿与免费相结合”的婚检机制。应明确哪些指标或项目列入婚检强制项目,哪些是自选项目。
同样地,让每一对适婚男女,充分了解婚检,让接受婚检成为准新人步入婚姻殿堂前的一种理念、一种自觉、一种习惯,这不仅是组建一个幸福家庭的必备要素,也是未来家庭和谐,社会稳定的重要一步。
新婚夫妇自觉接受婚检,既是对自身健康负责,也是对准家庭及下一代健康负责,更是对社会负责。
婚检,不同与体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