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即将走入婚姻殿堂的温州“90后”准新娘小李(化名)在走进民政局之前,却先走进了遗嘱库。作为家中的独生女,去年,小李的父母将家里的房产都过户给了她。结婚领证之前,她立下生前遗嘱,将父母指定为遗产继承人。像小李这样立遗嘱的年轻人如今越来越多。中华遗嘱库此前发布的2023年度《中华遗嘱库白皮书》显示,中青年订立遗嘱数量在过去十年增长了24倍,未婚者订立遗嘱数量持续上涨。
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订立遗嘱,这一现象与传统观念形成了一种不小的反差。因为在多数人的潜意识里,订立遗嘱是一件“遥远”的事,且不说它是否必要,即便选择那也应该是步入老年阶段以后的事。就像任何社会行为的流行都不是无缘无故的,订立遗嘱开始在年轻人群体中变得多起来,根本原因还是现实在发生变化。
这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,其一,很多年轻人在婚前订立遗嘱,与现代婚姻关系面临的不确定性不断上升息息相关。据国家民政部发布的《2023年4季度民政统计数据》,2023年全国共办理离婚登记数259.3万对,比上一年增加49.3万对。与此对应的是,离婚财产继承纠纷在今天也变得高发,那么为了减少这类可能的风险,一些年轻人在婚前订立遗嘱,自然也就成为一种很务实的理性选择;其二,今天相当一部分年轻人名下的确有了可观的资产。如2023年度《中华遗嘱库白皮书》显示,中青年遗嘱人户均资产达744万元。
这些现实的原因其实也提醒我们,需要对社会遗嘱意识的发育有多一层认识。因为过去大家总是将中国人没有订立遗嘱的习惯归结到文化忌讳,如认为提前交代后事不吉利,但实际上,它可能更多还是由社会客观条件所决定的。道理很简单,以前订立遗嘱多属于是财富精英阶层的专属,而普通人由于名下资产较少,客观需求其实也就没那么大。但现在,不少年轻人也拥有了房产,其中很多还是在婚前购买的,由此自然会有更多“普通人”对财产的继承和分割纠纷产生预防意识,从而将立遗嘱当作一种正常选择。像之前在中华遗嘱库所登记的遗嘱中,处理房产的比例占到99.69%,这与中国家庭资产以房产为主的社会现实无疑形成了呼应。
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,年轻人开始订立遗嘱,社会观念的变化或许是表象,背后的根基其实是源自社会现实的变化。据此,我们甚至可以将它当作是社会发展进步带来的一种观念上的“副产品”。当然,也不必否认,这种现象的兴起,在今天依然伴有一定的社会观念压力。比如,婚前订立遗嘱的群体中,女性占比近7成。由此就引发了一些耐人寻味的声音,如部分网友就认为,这是女性的自我“防备”,甚至将它与婚姻的忠诚度对立起来。
这种归因或者说偏见,显然不利于更多人以平常心看待订立遗嘱的行为。应该重申的一点是,订立遗嘱本质上只是个体对自己身后财产所作的一种提前的规划,着眼的是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与财产风险,不应该被随意附加上其他的包袱。这与近些年来同样越来越流行的婚前财产公证其实一样,都是借助一种明确的规则来将个人财产风险降到最低,也减少社会为此付出的调解成本。这于个人、家庭和社会其实都是有积极意义的。同时,订立遗嘱行为的增多,在我们向来缺乏死亡教育、生命教育的语境下还有一层现实意义,即它意味着更多的人都开始更为严肃地看待死亡、思考生命,这也未尝不是一种自我教育。
当然,从总的占比看,立遗嘱在今天依然还算不上是一种真正普遍的现象。这与遗嘱观念的尚待普及和相关社会化服务的不足有关。如有专家就建议,应加大力度普及遗嘱知识观念和培育遗嘱服务,尽快将高质量的遗嘱服务纳入到老年服务体系中。这些建议是值得正视的。因为只有当订立遗嘱真正被更多人所接受和响应,社会的偏见才会越少,其社会价值也将越发凸显。